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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01250.HK):附屬菏澤山高清潔能源與中能建安徽電建訂立EPC合同,合同總價約12.34億元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0日,山高新能源(01250.HK)公告:附屬菏澤山高清潔能源作爲發包人,與中能建安徽電建訂立EPC合同,爲山東菏澤212.5兆瓦集中式風電項目提供服務,合同總價人民幣12.34億元,單瓦價格人民幣5.806元;交易構成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的主要交易,山高新能源已獲控股股東書面批準,山高控股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0日,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250)及山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412)發布聯合公告,宣布於當日交易時段後,菏澤山高清潔能源(爲山高新能源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山高控股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作爲發包人)與中能建安徽電建(作爲承包人)訂立EPC合同,菏澤山高清潔能源同意委聘中能建安徽電建爲位於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西南部的212.5兆瓦集中式風力發電項目提供EPC服務,合同總價爲人民幣1,233,777,047.26元(包含所有稅項,可在國家稅務政策更改時調整)。施工期不超過518日歷天,按合同總價和核準裝機容量計算,固定單瓦價格爲每瓦人民幣5.806元,實際裝機容量高於核準裝機容量時按核準容量結算,低於時按實際容量結算。

合同代價通過招標篩選程序釐定,經兩輪評審,承包人在十二名候選承包人綜合評分中得分最高而獲授合同;代價包含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勘察設計費、措施項目費、其他費用、暫估價(項目場址前期工程及綜合配套協調費)及暫列金額等組成部分。公告披露,合同總價約合公司規模顯著,由於就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而言,EPC合同項下擬進行交易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25%但低於100%,有關交易分別構成兩間公司於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主要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準規定。

股東批準方面,山高控股(直接持有山高新能源1,279,878,252股股份,佔山高新能源已發行股本總額約56.97%)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以股東書面批準方式批準EPC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以代替於山高新能源股東大會上通過決議案,因此山高新能源不會舉行股東大會批準有關交易;山高控股則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批準有關交易。一份載有EPC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詳情及上市規則所規定其他資料的通函,預期將於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刊發及或寄發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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