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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嘉控股(00704.HK):執行異議被濟南中院駁回,涉126.5萬噸焦化產能指標查封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和嘉控股(0704.HK)於2026年6月12日公告,其附屬公司山西金巖能源嘉潤就126.5萬噸焦化產能指標提出的執行異議被濟南中院駁回,法院認定該產能指標登記在能源科技名下,公司正諮詢法律顧問並評估影響,股份繼續暫停買賣。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和嘉控股有限公司(0704.HK)於2026年6月12日發布內幕消息公告,披露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濟南中院」)就執行異議作出的裁定書。

根據公告,公司透過附屬公司山西金巖能源嘉潤有限責任公司,於2026年4月21日向濟南中院提交執行異議申請書,對濟南中院查封山西金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焦爐附帶的全部焦化產能指標的執行裁定提出異議。於2026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濟南中院針對該異議作出的裁定書。濟南中院認爲,焦化產能指標屬於依法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管理的財產權利,根據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備案、協助執行材料及查封登記信息,案涉焦化產能指標登記在被執行人能源科技名下。法院裁定,本公司以對能源科技二期253萬噸焦化項目中的年產126.5萬噸焦化產能指標主張所有權爲由,請求撤銷或停止執行年產126.5萬噸產能指標的拍賣,無法律依據,理由不能成立,駁回案外人山西金巖能源嘉潤有限責任公司的異議請求。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濟南中院提起訴訟。

公司表示,正就上述事項向中國法律顧問諮詢,並評估潛在影響。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3月30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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