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速創新(03355.HK):擬不超3.5億港元回購H股,彰顯長期業務前景信心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深圳市飛速創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3355.HK)發布公告,於2026年6月10日,董事會通過決議,批準本公司在本公司股東於2026年5月28日舉行的年度股東會上授予董事會的H股回購一般性授權範圍內,視乎市況及本公司實際情況,不時於香港聯交所公開市場回購本公司H股。
根據回購授權,公司可回購最多不超過回購授權獲批準當日本公司已發行及繳足H股總數(不包括已回購但未注銷的H股;不包括庫存股份,如有)之5%。本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及╱或自籌資金爲H股回購提供資金。本公司僅可動用根據本公司章程、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法規合法可作該等用途的資金進行H股回購。本公司擬動用的回購總金額不超過350,000,000港元。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0.06(2)條及回購授權所載定價原則,各次實際回購H股的價格相較緊隨每次回購前五個交易日內H股股份平均收市價溢價不得高於5%或以上。實施回購時,董事會將根據市場及本公司實際情況在上述範圍內確定具體回購價格。
H股回購的實施期自董事會批準H股回購之日起至回購授權屆滿之日止,即至下列較早者爲止:(i)本公司將於2027年召開的2026年年度股東會結束之日,除非回購授權在2026年年度股東會上有條件或無條件續期;或(ii)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案撤回或修訂回購授權當日。
根據回購股份時的市況及本公司資本管理需要,本公司可將回購的H股用於注銷以減少注冊資本、開展員工激勵計劃或持作庫存股份,並將按照本公司章程、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董事會綜合考慮本集團目前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資金安排及未來發展前景,當前的股份成交價格並未充分反映本公司的內在價值及業務前景。董事會認爲,H股回購將有助於彰顯董事會對本集團長期業務前景及內在價值的信心,維護本公司價值及全體股東權益,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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