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能源(03633.HK):補充披露LNG持續關連交易定價政策,參照五大市場指標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中裕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3633.HK)5月28日發布補充公告,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爲2026年4月20日之公布,內容有關液化天然氣採購協議及液化天然氣銷售協議。除該公布所載資料外,董事會謹此提供液化天然氣採購協議及液化天然氣銷售協議項下進行的交易之進一步資料。
公告顯示,液化天然氣價格應根據液化天然氣的當前市價釐定。於釐定液化天然氣採購協議交易對手提供的液化天然氣價格是否爲市價以及是否公平合理時,本集團已參考以下市場指標:(i)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發布相關地區/省份的LNG出廠價格指數;(ii)中國權威商品數據服務提供者(例如隆衆資訊及卓創資訊)發布的液化天然氣價格數據;(iii)中國海關總署發布的進口LNG到岸價格;(iv)中國主要液化天然氣消耗省份及地區有關當局發布的燃氣交易指導價格;及(v)國內主要液化天然氣工廠的現貨掛牌價。
於訂立液化天然氣採購協議項下採購交易之前,本集團會考慮其下遊客戶訂明的液化天然氣卸貨地點、運輸成本以及液化天然氣供應的穩定性,以將最佳氣源與其下遊客戶匹配。當有多個液化天然氣價格相近的氣源可用時,本集團會採納最低成本原則,選用「運輸成本+氣源價格」最低之上遊燃氣供應方。
於釐定液化天然氣銷售協議項下進行的交易的液化天然氣價格時,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採用「成本加成」法並考慮下列因素:(i)自其上遊液化天然氣供應方採購液化天然氣的成本;(ii)以液化天然氣罐車向其客戶運送液化天然氣的成本,以及政府有關當局徵收的稅項(如適用);及(iii)本集團的利潤率,其符合中國液化天然氣市場的獨立第三方同業通常採納的定價及商業慣例。
內部控制程序方面,每項液化天然氣交易的液化天然氣價格須先由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的業務部門根據公開可得市場指標提出建議,經財務及風險管理部門審閱以評估相關液化天然氣交易的成本及風險,再提交定價委員會(由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的全體董事、高級管理層及業務部門經理組成)批準。本集團亦已設立對標機制,每月按公開可得市場指標核實交易價格。就液化天然氣採購協議項下進行的交易而言,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已自液化天然氣供應方(包括至少一至兩名獨立第三方液化天然氣供應方)取得至少三份報價以供比較。就液化天然氣銷售協議項下進行的交易而言,本集團對所有客戶(不論彼等是否爲關連人士)嚴格執行統一的「成本加成」定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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