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煜盛文化三名前董事採取紀律行動,發布董事不適合性聲明
新時空訊:香港聯交所對已除牌的煜盛文化集團(前股份代號:01859.HK)三名前董事採取紀律行動,向劉牧、夏瑞及姚麗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聯交所認爲,三名前董事均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新時空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2026年4月21日發布紀律行動聲明,對已除牌的煜盛文化集團(前股份代號:01859.HK)三名前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聯交所向該公司除牌時的前執行董事、主席與行政總裁劉牧先生、前執行董事夏瑞先生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姚麗女士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爲,相關董事均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上市委員會裁定,相關董事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調查,違反了《上市規則》;夏先生未有通知聯交所其最新聯絡資料;相關董事未能履行《上市規則》下的責任,屬嚴重失職。
聯交所提醒董事,即使發行人不再於聯交所上市或董事不再擔任上市發行人的董事,他們仍有責任按聯交所的合理要求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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