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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國際(01899.HK):執行董事王煜辭任,仍未能符合上市規則多項規定

新時空訊:興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1899.HK)公告稱,王煜女士爲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個人事務及其他業務,已辭任執行董事,自2026年4月16日起生效。此前公司已有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目前董事會由四名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仍未能遵守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及委員會組成等上市規則規定。

新時空訊:興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1899.HK)於2026年4月16日發布公告,王煜女士爲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個人事務及其他業務,已辭任執行董事,自2026年4月16日起生效。王女士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董事會對王女士在任期內作出的寶貴貢獻表示感謝。

此前,公司於2026年4月8日公告獨立非執行董事許春華女士辭任,導致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條(須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第3.10A條(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須佔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一)、第3.21條(審核委員會須至少三名成員)及第3.27A條(提名委員會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於王女士辭任後,董事會由四名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公司重新遵守第3.10A條,但仍未能遵守第3.10(1)條、第3.21條及第3.27A條。公司將適時就委任新獨立非執行董事另行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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