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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品牌(01749.HK):與杉杉集團續籤商標許可協議,三年許可費合計622.5萬元

新時空訊:杉杉品牌運營股份有限公司(01749.HK)公告,於2026年3月20日與杉杉集團訂立商標許可協議,獲授使用“杉杉”及“FIRS”等商標的獨家許可,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許可費合計人民幣622.5萬元,按年支付。杉杉集團爲公司關連人士,本次交易構成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新時空訊:杉杉品牌運營股份有限公司(01749.HK)於2026年3月20日發布公告,於2026年3月20日,本公司與杉杉集團訂立商標許可協議,杉杉集團同意授予本集團就其業務營運使用特許商標的獨家許可,以及授權第三方僅就本集團業務營運使用特許商標的權利。特許商標包括杉杉集團於境內外注冊的所有與“布料、紡織品、牀單、桌布、地毯、地席、席類、油氈及其他鋪地板材料、非紡織品制牆帷”有關的商標,包括“杉杉”及“FIRS”品牌(第24類及第27類)。

協議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許可費按年支付:2026年4月至12月爲112.5萬元,2027年爲150萬元,2028年爲180萬元,2029年爲180萬元,合計622.5萬元。許可費按季度平均支付。

杉杉集團爲杉杉股份之控股股東,杉杉股份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19.37%,杉杉集團可透過杉杉股份控制行使佔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上10%或以上的投票權,故爲本公司關連人士。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8號,與特許商標有關的無形資產不超過約622.5萬元將於綜合財務報表內確認,本次交易被視爲資產收購。

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且總代價低於1000萬港元,本次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及獲部分豁免的關連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董事曹陽先生因在平人投資持股,已自願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認爲,商標許可協議條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於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公司已於2025年11月與杉杉集團籤署短期商標許可協議,期限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許可費37.5萬元,確保續籤期間商標使用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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