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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榮能源(01101.HK):請求人持股未達標,拒絕股東改選董事要求

華榮能源公告回應股東遞呈要求,因未滿足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明確拒絕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撤換現任董事、委任新董事的相關決議。

2025年12月22日,華榮能源(01101.HK)宣佈就12月11日公佈的有請求人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並通過撤銷若幹現任董事職務、委任若幹候選人擔任董事的普通決議做出明確拒絕回應。

公告顯示,董事會已核查2025年12月9日(即請求日期)的股東名冊,結果顯示請求人當日僅持有公司4.64億股股份,對應的持股比例約為9.7%。由於該持股情況未符合公司章程第12.3條的規定,董事會判定無需根據上述請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並已正式通知請求人不會就相關決議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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