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联集团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双高项目认定与关联交易独立性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杭州热联集团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历史股权变动与出资合规性、国有股东标识进展、公司及项目是否属于双高范围并提供依据、关联交易与独立性影响评估、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核实是否实缴出资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的进展情况。第三,需补充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并核查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提供相关依据。
第四,需进一步说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情况,评估相关情形是否可能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第五,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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