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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特节能(836769.NQ)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历史沿革合规与数据服务业务

豪特节能(836769.NQ)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历史股权变动与代持合规性、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互联网数据等业务的外资准入合规性、诉讼影响、审计意见类型、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及前期资本市场经历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近日,节能技术企业豪特节能(836769.NQ)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数据服务业务资质及前期资本市场经历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并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同时,需分析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合理性及价格差异原因,并就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其次,需详细说明其经营范围中包含的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房地产咨询等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实际运营模式及必要资质许可取得情况;并核查上述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此外,需说明未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及其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本次发行的潜在影响。

第三,需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在备案报告中补充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第四,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第五,需详细说明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终止挂牌的原因、申请A股上市辅导及终止的具体情况,明确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相关安排,并分析前述事项对本次境外发行上市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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