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01011.HK):就贸仲约9200万元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并诉请回购北京康辰25.3%股权

泰凌医药(01011.HK)就第一宗仲裁裁决申请撤销,贸仲7月17日裁定公司及连带方合计须支付违约金等约9,200万元,公司认为该裁决存在重大错误;同时全资附属泰凌亚洲就北京康辰生物25.3%股权提起诉讼,请求强制回购。该争议源于与康辰药业(603590.SH)的密盖息资产交易。

新时空讯: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泰凌医药,01011.HK)公告,就第一宗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同时全资附属公司泰凌医药(亚洲)有限公司就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泰凌亚洲现持有北京康辰约25.3%股权,其余股权主要由康辰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603590.SH及其关联方)持有。第一宗仲裁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裁决,裁定公司及连带方合计须支付违约金、相关费用及仲裁分担款项约人民币9,200万元。公司对裁决持有重大异议,已递交撤销申请。

泰凌亚洲认为北京康辰存在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北京康辰强制回购泰凌亚洲所持约25.3%股权。公司表示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常营运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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