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石油(00632.HK):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郑镇昇辞任,公司暂不符合多项上市规则规定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中港石油(00632.HK)公告: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郑镇昇先生辞任,自2026年8月7日生效;辞任后公司暂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05、3.28及19.05(2)条关于授权代表、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规定,正物色人选尽快填补空缺。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32)发布公告,宣布郑镇昇先生已辞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自2026年8月7日起生效。郑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联交所及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并就郑先生于任期内的贡献致以感谢。
继上述辞任后,公司未能符合以下上市规则规定:第3.05条规定的上市发行人应委任两名授权代表、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须为具备合适资格及或相关经验的人士,以及第19.05(2)条规定的海外发行人须委任并授权一名人士代其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公司目前正在物色适合人选,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填补授权代表、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空缺,确保符合上市规则第3.05、3.28及19.05(2)条以及《公司条例》第16部,并将就此方面适时再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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