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电视控股(00707.HK):香港高等法院裁定8月12日股东特别大会有效,被告人董事被免职
新时空讯: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00707.HK)公告称,香港高等法院已就原诉传票作出判决,批准原告寻求的救济,包括宣告8月12日股东特别大会已有效召开、会上通过的决议案有效、被告人董事自2025年8月12日起被免去董事会职务,并禁止被告人董事以任何方式出任本公司董事或代表本公司行事。
新时空讯: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00707.HK)于2026年5月5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原诉传票的最新情况。
公告显示,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5年10月31日就原诉传票(案件编号:HCMP 1572/2025)作出判决,批准了原告经修订原诉传票所寻求的以下救济:宣告8月12日股东特别大会已有效召开;宣告于8月12日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均属有效;宣告被告人董事已自2025年8月12日起被免去本公司董事会职务;及命令禁止被告人董事直接或间接出任或显示为本公司董事及/或授权代理人,或代表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行事。
本公司股份已自2025年8月11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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