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HK):拟向主席定增2.1亿股,每股0.30港元抵偿6,300万港元债务
吉星新能源公布以股抵债方案,拟向主席发行2.1亿股新股,作价0.30港元/股,抵偿6,300万港元债务,以降低负债并补充资本,交易需独立股东及监管批准,预计摊薄后公众持股仍达33.85%。
新时空报道: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03395.HK)发布通函,披露拟通过"贷款资本化"方式向执行董事兼主席柳永坦定向发行210,000,000股新普通股,发行价0.30港元/股,用于抵偿公司应付柳氏的股东贷款3,838,150加元(约2,133.7万港元)及应付关联公司吉星能源的7,494,290加元(约4,166.3万港元)债务,两项合计约6,300万港元。
扣除22万港元发行费用后,净募资约6,278万港元。交易完成后,公司负债比率将下降,净资产状况预计增加约1,100万加元。本次发行占扩大后股本约25.39%,公众持股由45.38%摊薄至33.85%,仍符合联交所最低25%公众持股要求。由于柳氏及吉星能源均为公司关连人士,交易须获独立股东批准,并需取得中国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等监管同意。
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独立财务顾问德健融资出具意见认为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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