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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司拟折价约7.46%配发1116.16万股,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告称,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与认购人白天签订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0.31港元的认购价配发及发行1116.16万股认购股份,而认购人亦有条件同意认购该等股份。

2025年10月13日,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告称,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与认购人白天签订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0.31港元的认购价配发及发行1116.16万股认购股份,而认购人亦有条件同意认购该等股份。

认购股份占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81%,每股认购股份0.31港元的认购价较股份于2025年10月10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0.335港元折让约7.46%。

公告指出,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预计约为62万加元(相当于约346.01万港元)。扣除相关开支后,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60.16万加元(相当于约335.76万港元)。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的净认购价预计约为每股认购股份0.301港元。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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