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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泰科技:證監會就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要求補充材料,八項問詢聚焦一致行動協議、鄒波退出與A股上市輔導終止

2026年9月3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聯泰科技被要求補充材料並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八項問詢涉及股權轉讓定價與0元、1元對價公允性、外部顧問股權激勵、13名股東《一致行動協議》與控制權認定、鄒波退出背景與競爭關系、國有股東標識、全流通股份權利瑕疵、A股上市輔導終止及AI大模型業務合規性。

新時空訊:2026年9月3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上海聯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泰科技)被要求就境外發行上市相關事項補充材料,並由律師核查及出具明確法律意見,共涉八項要求。

在股權層面,證監會要求說明歷次增資和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部分股權轉讓對價爲0元或1元的公允性及相關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並就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主體資格和有效存續情況出具結論性意見;就向外部顧問授予股權激勵的背景與合理性、外部顧問基本情況,以及其入股價格與同期員工激勵價格、外部投資者入股價格的對比、定價依據及公允性作出說明。

針對馬勁松等13名股東已於2023年1月籤署《一致行動協議》、合計持股約18.12%,公司須說明協議主要條款、各方意見不一致時如何形成有效決議,以及協議屆滿後控制權是否可能發生重大變化,並說明認定「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的具體依據及合理性、公司治理機制是否完善;同時須說明鄒波退出公司的背景與原因、其與公司及其他股東是否存在未決糾紛或潛在爭議(包括控制權、知識產權歸屬等)、退出後是否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似業務及競爭關系。

此外,公司還須補充說明國有股東標識辦理進展及國資管理程序履行情況,就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說明全額行使超額配售權後的預計募集資金量、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說明前期申請A股上市輔導的具體情況及終止原因、是否計劃繼續推進A股上市及安排,並說明業務是否涉及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領域、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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