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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鐵:中國證監會要求說明股權代持、汽車流通信息備案等4項事項

2026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地上鐵綠色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補充說明4項事項,包括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定價依據與股份代持核查、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部分下屬公司未完成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的影響,以及外商投資準入與「全流通」股東股份權利瑕疵等。
核心摘要:
  • 公司需補充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入股價格異常或利益輸送、是否實繳出資,並核查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
  • 公司需說明部分下屬公司未完成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對業務運營的影響,以及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障礙。
  • 公司需說明其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地上鐵綠色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補充說明4項事項,並由律師進行核查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股權方面,公司需補充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入股價格異常的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實繳出資,以及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或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說明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並就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主體資格和有效存續情況出具結論性意見。公司還需補充說明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與同期增資定價差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權轉讓環節相關轉讓方所得稅繳納情況,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業務與合規方面,公司需補充說明部分下屬公司未完成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對業務運營的影響、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造成障礙;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此外,公司需補充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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