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信儲能境外上市備案獲反饋,涉及控股股東認定、新增股東入股、激勵計劃及“全流通”等事項
新時空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就遠信儲能境外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涉及控股股東認定不一致原因、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定價及稅費繳納、激勵計劃涉及外部顧問情況、“全流通”股東持股權利狀態等事項。
新時空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近日就遠信儲能境外發行上市及境內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反饋意見,監管部門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補充說明並出具法律意見:說明備案材料對控股股東認定結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認定標準,並就控股股東的認定情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與同期增資定價差異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稅費繳納情況,是否存在入股對價異常,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說明激勵計劃涉及外部顧問的具體情況;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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