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需說明廣告業務外資準入情況並提供判斷依據
新時空訊:益方生物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外資準入限制領域(特別關注幹細胞與基因技術)、以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合規運作情況,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訊:近日,生物醫藥企業益方生物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詳細說明其及下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經營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提供相關判斷依據,並論證本次發行上市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政策要求。
其次,需明確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的實際業務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中“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領域,並提供明確的判斷依據。
第三,需嚴格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的要求,說明公司在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合規運作情況。
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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