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塔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復雜控制權認定與分拆上市規則
新時空訊:近日,智能電動汽車企業阿維塔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合法合規性及對價公允性,對1元或零對價轉讓需論證交易真實性並核查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對同一批次入股價格不一致需說明合理性並評估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同時,需按監管指引對合計持股超過5%的關聯方進行核查說明,並核查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權代持。
其次,需重點解釋備案材料認定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而招股說明書披露存在控股股東且上市後將發生變化,此重大差異的具體原因;需結合股東會和董事會歷史決議情況、董事會構成、特殊股東權利等因素,充分說明發行人控制權的認定情況;並需明確本次發行上市是否適用《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相關規定。
第三,需說明福建閩東等股東分多次向股權激勵平臺轉讓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並就股權激勵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同時,需說明離職人員從股權激勵計劃中辦理退出手續的進展,評估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第四,需結合自動駕駛等核心技術或動力系統等主要產品,說明公司是否涉及測繪、導航、遙感、鋰電池等相關業務;說明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及境內外佔比,是否涉及境外募投項目及應履行相關境外投資程序;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訴訟案件最新進展及其對經營和發行的潛在影響。
第五,需逐層穿透核查發行人現有股東直至最終權益持有人中是否存在外資,詳細說明外資股比的計算方式,並論證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以列表形式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的完整經營範圍、主營業務,並核查是否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領域。
第六,需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APP等產品的情況,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類型及安全保護措施,披露用戶信息規模、數據使用情況及上市前後數據安全安排。
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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