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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頭世紀科技港股IPO獲備案,擬發行不超3310萬股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獲證監會備案,擬發行不超過33,108,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備案有效期12個月,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境內外法律法規,完成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需通過證監會備案系統報告發行情況,期間發生重大事項須及時報告。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2025年12月24日向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備案通知書,確認其境外發行上市備案材料已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壹、公司擬發行不超過33,108,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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