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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創電子赴臺上市備案落地,擬發行不超1040萬股普通股

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境內運營實體提交的境外發行上市備案材料獲相關部門確認,擬發行不超過1040萬股普通股並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備案文件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近日,相關部門向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5〕1980號),對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事項予以確認。根據備案通知書內容,輝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境內運營實體輝創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提交的備案材料已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同意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040萬股普通股並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

自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若公司發生重大事項,需通過指定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通過該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且在發行上市過程中需嚴格遵守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若自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相關事宜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備案文件特別提示,本次備案僅為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的確認,不構成對該公司證券投資價值、投資者收益的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亦不表明對備案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保證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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