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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集團(01622.HK):債務重組進展,開曼及香港計劃債權人會議定於10月16日召開

2026年9月24日,力高集團(01622.HK)公告債務重組進展:根據開曼法院9月21日及香港高等法院9月9日命令,公司將於10月16日召開開曼及香港計劃債權人會議,審議批準依據開曼公司法第86條及香港公司條例的計劃安排;不具約束力的重組條款清單已經修訂以反映債權人反饋;GLAS獲任資料代理人,提醒投資者審慎行事。
核心摘要:

新時空訊:2026年9月24日,力高集團(01622.HK)公告建議債務重組的進展(提述公司2026年8月28日有關集團金融債務重組方案的公告)。根據開曼羣島大法院於2026年9月21日及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26年9月9日作出的命令,公司將就擬於開曼羣島(開曼計劃)及香港(香港計劃)實施的計劃安排,召開計劃債權人會議,以考慮並酌情批準根據開曼羣島公司法第86條以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670、673及674條,公司與計劃債權人之間擬進行的計劃。

公告顯示,開曼計劃及香港計劃的計劃會議均定於2026年10月16日舉行;載列建議重組主要條款的不具約束力重組條款清單已經修訂,以反映實務聲明函件寄發後迄今接獲的意見及反饋(經修訂條款清單),並載於公告附錄一;計劃會議通告載於附錄二。計劃債權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有關計劃的資料代理人GLAS Agency (Hong Kong) Limited,或透過公司顧問White & Case及海通國際證券提出資料查詢。

公告指出,計劃及建議重組的實施將受多項公司無法控制的因素所限;公司證券持有人及其他投資者不應僅依賴公告或公司可能不時刊發的任何其他公告所載資料,於買賣公司證券時必須考慮相關風險並審慎行事;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或適用法律法規,於適當時候刊發進一步公告,以提供建議重組的進一步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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