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旭陽集團(01907.HK):向關連附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年度上限64億元
新時空訊:2026年9月23日,中國旭陽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907)公告,其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濱海能源與項目公司(翔福新能源、邢臺新能源及包頭矽碳)及旭陽控股訂立框架協議:濱海能源可於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間向項目公司提供借款及╱或爲其融資及履約提供擔保;旭陽控股按各項目公司持股比例,就項目公司對濱海能源的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旭陽控股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兼董事會主席楊雪崗及其配偶路小梅(亦爲執行董事)全資擁有,爲彼等的聯系人,故爲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各項目公司均爲本公司經濱海能源間接持有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並分別由旭陽控股持有36.7%、49%及49%股權,因此均爲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框架協議交易構成第14A章下的持續關連交易。
借款利率不得低於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主要商業銀行就相同規模和期限借款收取的利率,以及濱海能源可自主要商業銀行獲得的存款利率。框架協議自獲獨立股東批準後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鑑於反擔保安排,濱海能源與旭陽控股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擔擔保責任,均不收取擔保費。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框架協議下最高每日未償還餘額(含應計利息)每年不超過人民幣6,400百萬元(其中借款分項上限人民幣600百萬元)。因該餘額適用百分比率(單獨或合並計算)超過5%,交易須遵守第14A章申報、公告、年度審核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旭陽控股的反擔保依第14A.90條獲全面豁免。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尋求獨立股東批準,並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委任嘉林資本爲獨立財務顧問。各項目公司從事鋰電池負極材料研發、生產與銷售,構成集團第三個支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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