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財經 > 正文

中國港能(00931.HK):補充披露油氣及LNG合作協議細節,初始期限20年

新時空訊:中國港能智慧能源集團有限公司(00931.HK)發布補充公告,就此前與Al-Qimmah Energy FZCO訂立的石油及液化天然氣合作協議及戰略投資合作協議提供進一步資料。合作協議初始期限均爲20年,Al-Qimmah已委任本公司爲其全球市場的主要採購商及獨家長期分銷合作夥伴,負責銷售源自其資源網絡的原油及液化天然氣。

新時空訊:中國港能智慧能源集團有限公司(00931.HK)於2026年5月14日發布補充公告,就此前與Al-Qimmah訂立的合作協議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

公告顯示,Al-Qimmah爲一家私營公司,旨在作爲執行合作協議的主要商業及營運載體,其及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爲獨立第三方。合作協議根據其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及可執行性,初始期限均爲20年,雙方擁有提前終止權及續約權。

在油氣資源與貿易合作方面,Al-Qimmah已委任本公司作爲其全球市場的主要採購商及獨家長期分銷合作夥伴,負責銷售源自Al-Qimmah資源網絡(包括中東、非洲、亞太地區等)的原油及液化天然氣。合作協議列明了成交量及數量的目標數字(而非承諾數字),倘在協議期限內未達成任何正式交易,不會產生重大財務處罰或實質性法律後果。

全球油氣資產投資合作方面,協議爲全球油氣資產的潛在聯合投資建立了框架,具體投資項目、融資安排及執行架構取決於進一步談判及另行籤署的正式協議。戰略股權投資方面,討論仍在進行中,架構、規模及條款於現階段尚未落實。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