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特隆(01912.HK):接獲法院停止通知書,股份明早復牌
康特隆接獲法院停止通知書,涉及控股股東林強名下P.Grand持有的5136萬股,申請人聲稱實益擁有,林強擬申請撤銷,公司申請3月4日復牌。
新時空報道: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912)公告,於2026年3月2日接獲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停止通知書,禁止轉讓現時登記於P.Grand (BVI)Ltd.名下的51,362,815股本公司股份,以及支付其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發出十四日通知爲止。該停止通知書乃代表卿浩東及汪凱提出申請,發出停止通知書的指稱理由是申請人聲稱該等股份的實益擁有人,而非P.Grand及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強。
董事會就該指控向林強作出查詢,並獲悉林強表示不同意該指控,且對停止通知書的細節存疑。林強及公司擬於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有關停止通知書。截至公告日期,P.Grand由林強持有,而林強則持有662,746,000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0.29%,因此爲控股股東。公司認爲停止通知書將不會對公司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即時及直接影響。
應公司要求,股份自2026年3月3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6年3月4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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