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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奧能源(02688.HK):私有化期限再度延長,文件寄發截止日延至4月底

新時空訊:新奧系公司1月28日聯合公告,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HK)私有化進程所需文件寄發的最後期限已獲準進一步延長至2026年4月30日,計劃最後截止日期亦同步延至6月12日。目前仍有部分上市批準的先決條件尚待滿足。

新時空訊: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600803.SH)、新能(香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HK)於1月28日就私有化及撤銷上市地位的建議發佈聯合公告,宣佈相關關鍵期限再次獲得延長。

根據公告,私有化所需的計劃文件寄發最後日期已獲批準,由原定的2026年1月30日進一步延長至2026年4月30日。與此相應,整體計劃的最後截止日期也已由2026年3月13日延長至2026年6月12日。

公告同時更新了私有化先決條件的達成情況。截至目前,新奧股份獨立股東的批準以及中國境內所需的各類備案、登記與批準均已達成。然而,兩項關鍵的先決條件尚未完成:一是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對新奧股份上市的原則上批準(相關申請仍在審核中);二是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構就上市所需的批準或備案(公司正在推進中)。

由於上述未決條件,私有化交易最終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提醒股東及投資者,相關建議未必會作出或生效,在買賣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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