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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交所對皇庭智家(01575.HK)兩名前任董事作出不適合擔任董事聲明及譴責

香港聯合交易所發佈紀律行動聲明,對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01575.HK)兩名前任董事鄒格兵及沈誌東作出“不適合擔任董事”聲明並予以譴責。二人此前已因違規擔保受處分,此次再因不配合聯交所後續調查被認定嚴重失職。

新時空訊:香港聯合交易所15日發佈紀律行動聲明,對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01575.HK)兩名前任董事作出紀律處分。

該公司前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鄒格兵及前執行董事沈誌東,被聯交所作出“不適合擔任董事”聲明並予以譴責。該聲明意味著聯交所認為二人均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此次處分源於二人未配合聯交所後續調查。此前在2025年1月,二人已因該公司附屬公司在2021年10月為鄒格兵私人公司所欠第三方約2080萬元人民幣債務提供違規擔保壹事,分別被聯交所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公開譴責。

在後續調查中,上市科分別向二人發出調查函。鄒格兵僅回復部分詢問,並告知上市科“不要再聯系他”,且未按要求提供最新聯絡資料;沈誌東雖確認收到信函,但未就詢問提供任何實質回應。聯交所認定二人行為違反《上市規則》中關於董事須配合調查的規定,屬嚴重失職。

聯交所強調,即使發行人已退市或董事已離任,其仍有責任按聯交所合理要求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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