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SH):境外上市备案获证监会补充材料要求,涉高耗能高排放认定及稀土负面清单事项

2026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对4家企业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宁波韵升(600366.SH)须说明所属行业是否属高耗能高排放、业务是否涉两用物项及稀土负面清单,并说明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与赴港上市必要性等五项事项,由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核心摘要: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10月19日至23日披露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显示,本期共对4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600366.SH)被列入其中,须就五项事项补充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问询要求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且存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形下,所属行业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是否存在相关项目并提供依据;同时说明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是否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及出口管制公告等规定。

问询还要求说明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察、开采及选矿」领域并提供依据;补充说明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是否对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并按规定充分披露;并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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