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弗智能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历史代持核查与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哲弗智能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历史股权定价与出资合规性、股份代持情况、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与纳税情况、外资准入合规性、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哲弗智能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补充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评估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或利益输送情形,核实实缴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相关转让方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第四,需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第五,需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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