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实测控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主营业务与招股书不一致及保荐人关联关系核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精实测控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A股上市撤回影响、备案材料与招股书主营业务不一致、股东与保荐人关联关系、境外投资程序、固定资产抵押风险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多项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核实是否实缴出资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分析价格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相关税费缴纳情况,评估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并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允性,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需说明是否符合前期协议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第四,需说明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及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评估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五,需说明备案报告与招股书在主营业务等方面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并调整重新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第六,需补充说明公司股东是否与保荐人存在关联关系,评估是否影响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是否符合上市地规则。第七,需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第八,需补充说明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情况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九,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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