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微电子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特殊股东权利对控制权影响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中茵微电子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新增股东定价、员工股权激励、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实际控制人认定、跨境业务资质及核心竞争力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评估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并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其次,需说明公司备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涉跨境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并需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产品功能、定价依据及具体应用场景、收入规模与行业地位的匹配性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第三,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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