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云联创新科技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股份代持核查与海关处罚整改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睿云联创新科技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历史股份代持与股权变动合规性、员工持股计划利益输送与合规性、股东人数超200人核查情况、境外投资与外汇程序合规性、海关处罚整改影响、超额配售募资规模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睿云联创新科技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沿革合规性、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人数核查及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第三,需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在专项法律意见书中核查公司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第四,需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同时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受海关部门行政处罚后的具体整改情况,评估上述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第五,需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并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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