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发行方案一致性与“双高”项目认定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电力设备企业思源电气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发行方案文件一致性及已建、在建、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双高”项目并提供依据,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电力设备企业思源电气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发行方案一致性及“双高”项目认定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确保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并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详细说明本次发行方案。其次,需说明公司已建、在建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判断依据。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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