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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视智能境外上市备案待补充多类信息,涵盖股权、业务与募资合规

魔视智能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股权定价、业务开展、募资程序、股权激励、地理信息数据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态等信息,律师需出具法律意见。

近日,魔视智能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补充材料要求,需就多项关键事项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在历史沿革方面,公司需进一步说明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股权转让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同时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

对于经营范围包含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等业务,需披露具体开展情况。

募资用途上,要说明扩大产能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以及境外生产经营情况、募资是否涉及境外投资及对应审批备案情况。

股权激励计划中,若激励对象含外部顾问,需对照相关指引核查并就利益输送及合规性给出结论,同时解释在激励平台外另设“上海平智”作为非激励对象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此外,还需说明智能驾驶业务是否涉及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使用,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以及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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