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01216.HK):张涛行长、董事及副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河南金融监管局核准
- 张涛于2026年4月21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获聘任为本行行长,并于2026年6月29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获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委任其为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于2025年度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
- 公告披露,中原银行并非香港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认可机构,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无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7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216.HK)公告,本行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河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张涛中原银行行长、董事、副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金覆[2026]201号)。根据该批准文件,张涛先生作为本行行长、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已获核准,其任期自2026年9月14日(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行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任期届满后有资格重选连任。
公告提述,委任张涛先生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于2025年度股东会上获股东批准,其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6月29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获聘任为本行行长及获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委任须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任职资格方可作实。于公告日期,张涛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于本行任何联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任何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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