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合环保(00976.HK):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全资附属公司的起诉,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2026年9月15日,齐合环保(00976.HK)公告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批准原告李先生撤回其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齐合天地金属提出的起诉。
核心摘要:
- 民事裁定书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发出,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起诉对象除齐合天地金属外还包括涂先生。
- 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7月31日就针对齐合天地金属的执行裁定书作出公告;本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 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以待履行复牌指引。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5日,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76)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批准原告李先生撤回其针对涂先生及齐合天地金属提出的起诉。
公告指出,该起诉讼涉及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7月31日就针对齐合天地金属的执行裁定书作出公告。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股份买卖方面,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以待履行复牌指引。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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