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园(01448.HK):龚海林提出每股0.1港元现金部分要约收购最多1.15亿股,占已发行股本约4.96%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龚海林女士(要约人)通知福寿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448),其有确切意向提出部分要约(遵照收购守则),以要约价每股要约股份0.1港元现金收购最多115,000,000股要约股份,占受要约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2,319,863,422股)约4.96%,部分要约由高鉦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首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为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要约价每股0.1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9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2.64港元折让约96.21%,最高总现金代价为11,500,000港元,将透过要约人内部资源拨付。要约人认为,该等折让反映受要约公司的特殊情况及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与成本,包括:股份自2026年3月20日起暂停买卖(待就若干资产采购交易及付款安排刊发内幕消息公告,以及延迟刊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上海福寿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咨询)于2016年至2025年期间涉及约40笔存疑交易(总金额约人民币11.2百万元),法证会计师初步调查识别出合共47笔存疑交易涉资总额人民币19.7百万元,法证调查仍在进行中;以及202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减少约44.47%并录得未经审核亏损。
部分要约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提出: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8.1取得执行人员对提出部分要约的同意;执行人员就以远低于股份市价的建议要约价(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及该日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折让超过50%)提出部分要约授予豁免遵守「要约」定义的注释;以及执行人员就提出针对特定范围股份的部分要约授予豁免遵守规则28.7的豁免。先决条件不可豁免,如任何一项未获达成则不会提出部分要约。要约人拟仅透过部分要约于受要约公司建立被动股权仓位,并无任何计划成为主要股东、寻求控制受要约公司或参与其营运。完成后要约人将持有约4.96%股权,公众持股量仍高于25%的最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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