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诗国际(0013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丽文接获裁判法院传票,董事会认为不影响集团经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7日,慕诗国际(00130.HK)公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丽文接获裁判法院根据《裁判官条例》发出的个人传票,案件涉及吴女士出任董事的另一家持牌法团,与本集团无关;董事会评估后认为该案件不影响集团经营及财务状况,吴女士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7日,慕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0)发布自愿性公告,公司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丽文女士通知,裁判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227章《裁判官条例》向其个人发出传票。据公司所知,有关案件乃涉及一家由吴女士出任董事的持牌法团。为免生疑问,本集团与上述持牌法团并无任何关系,而据公司所知,有关案件乃属吴女士本身的个人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评估有关情况,并认为该案件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响,对吴女士履行其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亦无任何影响。于本公告日期,吴女士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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