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就30辆新能源车订立融资租赁回购协议,回购款上限人民币1,263.6万元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5日,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122)宣布,公司于当日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905)、经销商宁夏航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共同债务人深圳市大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订立回购协议,为30辆新能源车辆提供融资租赁回购义务,预计回购价款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6,030元。
公告显示,回购标的为经销商及/或共同债务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用的一批新能源车辆(共30辆)及对应租赁债权。经销商及/或共同债务人须在车辆交付前按每辆人民币10,000元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回购价款最高总额参照每辆车购买价款人民币421,200元、租赁车辆总数30辆、每辆最高未到期租金本金人民币421,200元及每辆人民币1元留购价款厘定。截至公告日期,回购协议项下全部租赁物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2,636,00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公告称,公司自2025年上半年起将新能源车辆商业模式由传统卖车模式变革为融资租赁模式,回购义务实质上是公司为自身产品销售提供的履约增信保证,不属于纯粹为第三方提供融资担保。由于回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按独立基准计算)全部低于5%,该协议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无须遵守有关通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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