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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宁娜(00126.HK):以6,615万港元出售利骏集团控股76.17%股权,交易构成主要交易兼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交易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7日,佳宁娜(00126.HK)公告:公司全资附属作为卖方以总代价66,150,000港元向买方出售利骏集团控股76.17%股权,代价较独立估值(59,800,000港元)溢价约10.6%,估计收益约27,076,000港元;交易构成主要交易兼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交易,已获股东书面批准(持股约52.50%),通函预期8月28日或之前寄发。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7日,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26)发布公告,宣布于当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卖方(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担保人及出售公司就出售事项订立买卖协议,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出售股权(即出售公司76.17%的股权),总代价为66,150,000港元,惟受买卖协议条款所限。于买卖协议日期,出售公司利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由卖方持有76.17%、买方持有21.88%及协明持有1.95%,主要透过其附属公司于香港从事烘焙零售业务及烘焙食品生产。

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66,150,000港元,须由买方以律师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其中51,121,000港元已由买方于买卖协议日期支付,余款以每期1,000,000港元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自协议日期后第四个月起每月支付,最后应付款项不超过1,000,000港元,分期付款按年利率5%计息)。代价乃由卖方及买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参考出售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进行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以及独立估值师评估的出售集团76.17%股权于2026年7月31日的估值59,800,000港元,代价较有关估值溢价约10.6%。独立估值师采用市场法(指引上市公司法)对出售公司进行估值,并考虑整体控制权溢价中位数约23.8%及缺乏市场流通性折让约20.4%。

出售集团截至2025年及2026年3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收益分别约为132,591千港元及136,418千港元,除税前溢利分别约为2,708千港元及4,562千港元,除税后溢利分别约为2,122千港元及3,213千港元,于2026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56,050,000港元。根据出售集团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出售事项的收益估计约为27,076,000港元,乃参考代价的公平值65,857,000港元扣除出售集团经调整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38,781,000港元计算;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为66,000,000港元,其中约52,800,000港元拟留作结算集团未来融资成本,约13,200,000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物业投资及发展以及经营酒店、酒楼及食品业务,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变现投资及重新配置财务资源作未来发展的良机,将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并加强现金流。

由于就出售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均低于75%,出售事项构成公司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同时,由于买方及担保人为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出售事项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一项关连交易,惟根据第14A.101条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只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公司已自马介璋先生、马介钦先生、Regent World Investments Limited及Grand Wealth Investments Limited收到股东书面批准,以代替将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上述股东合共持有824,945,365股附带投票权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52.50%),故公司将不会举行股东大会批准出售事项。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仅供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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