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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司(09869.HK):中文商标“海伦司”被宣告无效,公司称不影响日常营运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海伦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869.HK)公告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中文商标“海伦司”、“海伦司小酒馆”及“海伦司越大排档”因与第三方引证商标构成近似而无效,维持国知局原裁定。公司表示正寻求法律意见并考虑可行措施,目前评估该纠纷对集团整体业务、日常营运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集团可继续在日常业务中使用其无争议的英文商标“Helen's”。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海伦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869.HK)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海伦司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文商标涉及的法律纠纷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第三方曾就“海伦司”、“海伦司小酒馆”及“海伦司越大排档”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指称该等商标与其注册的两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2025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该等商标就酒吧服务等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宣告无效。深圳海伦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有利判决撤销国知局裁定。第三方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6年6月23日,深圳海伦司收到北京高院判决,认定该等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维持无效裁定,撤销行政判决并驳回深圳海伦司诉讼请求。公司表示正寻求法律意见并考虑一切可行措施。根据目前评估,上述纠纷对集团整体业务、日常营运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公司可继续在日常业务中使用无争议的英文商标“Helen's”(自2009年起使用),且2013年申请注册的“Helen's bar”等商标申请日期均早于引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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