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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美(00157.HK):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瑞隆辞任,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多项规定

新时空讯: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0157.HK)公告称,陈瑞隆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时间专注处理个人事务,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6年5月8日起生效。陈先生辞任后,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三人,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A条,同时亦未能符合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组成要求的规定。

新时空讯: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0157.HK)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公告,陈瑞隆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时间专注处理个人事务,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6年5月8日起生效。陈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陈先生辞任后,董事会现时由三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三人,亦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10A条的规定。同时,本公司亦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第3.25条(薪酬委员会)及第3.27A条(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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