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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03328.HK):委任曹宇青为香港法律程序文件授权代表

新时空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328.HK)公告,曹宇青女士(本行香港分行行政总裁)接替范朝荣先生,获委任为代表本行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3月20日起生效。

新时空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328.HK)3月20日发布公告,曹宇青女士(本行香港分行行政总裁)接替范朝荣先生,获委任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代表本行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变更自2026年3月20日起生效。于香港向本行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二十号会德丰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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