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02880.HK):发布诉讼进展公告,下属子公司涉11宗仓储系列案件
新时空讯: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02880.HK/601880.SH)于2026年3月5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涉及诉讼的最新进展。
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涉诉仓储系列案件共11宗。截至目前,诉讼状态为:1宗原告提起上诉;1宗执行完毕结案;6宗执行中。
涉案金额方面,码头物流公司作为原告1宗,涉案金额3亿元;作为被告8宗,合计涉案金额10.6亿元。
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支付约1.10亿元及相应利息,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3月驳回再审申请,目前执行中。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案: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支付约1026万元及相应利息,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2022年5月执行完毕结案。
福建省榕江进出口有限公司案:大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货物损失约3.36亿元及相应利息,目前执行中。
青岛开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大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货物损失约3.19亿元及相应利息,目前执行中。
重庆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案:武汉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货物损失1.2亿元及相应利息,湖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执行中。
青岛中兖贸易有限公司案:大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码头物流公司赔偿损失1.69亿元及相应利息,辽宁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执行中。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2025)辽029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正式受理码头物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表示,码头物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及其他成员公司并不就码头物流公司的任何相关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即便考虑最悲观情况,公司在码头物流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全部损失,损失上限约为1.8亿元,该等金额对于公司而言仍然并非重大。
公司将积极寻求合理的应对方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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