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达仁堂达成新交所三项豁免条件,豁免持续有效
新时空讯:津药达仁堂2026年2月11日公告就新加坡交易所授予的上市规则豁免事宜披露最新进展,明确公司已完成2025财年相关豁免条件的大部分要求,豁免持续有效。
公告显示,新交所于2024年2月2日授予津药达仁堂三项“常青豁免”,涉及豁免遵守上市手册第705(1)条、第707(1)条及第730A(1)条相关规定,豁免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持续有效,此次公告聚焦2025财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条件的达成情况。
具体来看,三项豁免及条件达成情况如下:一是豁免第705(1)条(允许公司延迟30天披露经审计全年业绩),除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披露2025财年经审计全年业绩外,其余所有条件均已满足;二是豁免第707(1)条(允许公司延迟最多30天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除需在2026年5月15日前召开2025财年年度股东大会外,其余条件均已全部达成,相关确认及承诺已按时提交;三是豁免第730A(1)条(允许公司不在新加坡召开所有股东大会),该豁免相关全部条件均已满足。
公告明确,津药达仁堂已于2026年1月16日,就上述三项豁免的相关条件,向新交所提交了全部所需的确认书、承诺函等文件,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及材料提交义务。2026年2月10日,新交所已正式告知公司,基于上述材料的提交,该等常青豁免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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