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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浩斯国际(00483.HK):控股股东家族信托解散,实控人唐书文获证监会豁免全面要约

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483.HK)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唐书文女士所属家族信托已解散,经重组后唐书文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权益未发生实质变化。香港证监会已根据收购守则授予豁免,唐书文无需因信托结构变动而提出全面要约。

新时空讯:1月15日,包浩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483.HK)发布自愿公告,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唐书文女士所属的家族信托已于2026年1月15日解散。

解散前,该信托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8.99%。信托解散后,受托人将其在控股架构中的股权转让予唐书文及黄曦亭,唐书文由此成为相关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唯一董事。

权益变动后,唐书文女士直接及间接拥有的公司股份权益未发生实质变化,其仍被视为在公司1.8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并继续直接及通过其他控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唐书文已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豁免因此次架构调整可能触发的全面要约责任,并已获证监会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6.1注释6(a)授予豁免。公司提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须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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