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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01799.HK):出售附属公司79.92%权益,配合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

新特能源旗下附属公司内蒙古能源与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合伙企企业转让协议,拟转让合伙企业79.92%财产份额(对应认缴金额13.37亿元),除实缴出资额外无额外转让代价。

2025年12月18日,新特能源(01799.HK)公告宣称,签订转让协议出售附属公司79.92%权益,此次协议订约方包括内蒙古能源(卖方)、国信证券资管(买方,管理人)及合伙企业。转让事项将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及首批次发行所得款项存入专项计划账户时生效,并于设立日完成,转让代价参考内蒙古能源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公平磋商厘定。

据悉,此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特变电工类REITs的首期产品,储架额度30亿元,首批次发行规模13.37亿元,其中优先级证券占比98.43%、次级证券占比1.57%,底层资产为新能源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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