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日,爱帝宫(00286.HK)公告称,公司接获由赵燕红就有关偿还公司发行债券的未偿还金额的纠纷向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及公司前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张伟权(作为担保人)所发出的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的传讯令状(地区法院诉讼)。根据地区法院诉讼的申索陈述书,赵燕红申索约80万港元,及其相关利息与诉讼费用。
债券本金为1000万港元,年利率为7%。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偿还950万港元。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向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
由于该公告所披露的情况,连同该等事项(定义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的公告),深圳爱帝宫营运所产生的资金不能分配予公司。各项持续进行的诉讼亦已增加资金需求。公司将持续监控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缓解流动资金状况并改善集团财务状况。与此同时,集团一直在仲裁中坚决为自身抗辩,并采取多项法律行动以保障其在深圳爱帝宫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继续停牌。
新时空声明: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内容。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