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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先进:证监会国际司对其境外发行上市备案出具补充材料要求,涉及7项问询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4日,证监会国际司向瑞科先进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需就返程并购合规、收购瑞华芯电内部重组进展、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等7项事项补充说明并由律师出具核查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4日,证监会国际司向瑞科先进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需就返程并购合规、收购瑞华芯电内部重组进展、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房地产业务及境内运营实体分工等7项事项补充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后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就返程并购合规,监管要求说明境外企业收购境内主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及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就重组进展,要求更新备案报告、股权结构图等材料,并说明收购完成后境内运营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及占合并报表数据的变化。

问询还要求结合LOW Loke Chew与实际控制人HWANG Shin Hung的亲属关系及表决权情况,说明未认定其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核查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史沿革是否存在股份代持,说明代持股份是否已全部还原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此外,要求说明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入股价格公允性及决策程序,预留股份的设置原因及分配对象是否包含中国境内人士;说明瑞华芯电、瑞华高科、瑞华物业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及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并要求列表说明各境内运营实体的主营业务、资质情况及经营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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